第三节药源性疾病
一、临床表现及防治
【5-药源性神经疾病】
1.可引起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:氯丙嗪及衍生物、利血平、甲基多巴、左旋多巴、甲氧氯普胺等。
2.可引起癫痫发作的药物:中枢神经兴奋药(如麻黄碱)、抗精神病药(如吩噻嗪类)、抗抑郁药丙米嗪及马普替林、抗心律失常药(利多卡因、美西律等)、抗菌药(异烟肼、两性霉素 B 等)、抗疟药(氯喹、乙胺嘧啶、奎宁),此外抗组胺药、驱虫药、麻醉药、抗肿瘤药都可能引起癫痫发作。
3.可引起听神经障碍(主要为耳聋)的药物:氨基糖苷类、氯喹、奎宁、水杨酸类、依他尼酸等。
【6-药源性高血压】
1.麻醉药(如普鲁卡因、利多卡因、丙泊酚等);
2.阿片受体拮抗药(如纳洛酮等);
3.酒精及含酒精制剂(如左卡尼汀口服溶液、氢化可的松注射液、藿香正气水等)、咖啡因及含咖啡因药物(如复方氨酚烷胺胶囊、复方酚咖伪麻胶囊等)、哌甲酯、苯丙胺等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药;
4.含钠注射液(如 0.9%氯化钠注射液、10%氯化钠注射液、乳酸钠林格注射液等)、含钠抗感染药物(如青霉素钠、头孢呋辛纳等)和制酸剂(如碳酸氢钠等)等;
5.非甾体抗炎药;
6.糖皮质激素、盐皮质激素;
7.抗肿瘤药物(如紫杉醇、顺铂、舒尼替尼及贝伐珠单抗等);
8.通过收缩血管平滑肌,使血压升高的药物:曲马多、芬太尼、萘甲唑啉、麻黄碱、伪麻黄碱、去氧肾上腺素、垂体后叶素、麦角碱、麦角新碱;
9.人促红细胞生成素。
(二)防治
1.停用致病药物;
2.排除致病药物(可采用输液、利尿、导泻、洗胃、催吐、吸附、血液透析等);
3.拮抗致病药物;
4.调整治疗方案;
5.对症治疗。